文商期货配资 佛山市湘聚新材料有限公司被罚款3.5万元
发布日期:2024-07-30 10:11 点击次数:79
(原标题:佛山市湘聚新材料有限公司被罚款3.5万元)
金融界2024年5月8日消息,佛山市湘聚新材料有限公司因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,被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罚款3.5万元。
根据公告内容,2024年1月16日,佛山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公司进行执法检查。经查发现,该公司建成四条加热挤出成条生产线,生产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,每条加热挤出成条生产线分别配套一个集气罩,通过废气治理设施配套的一台风机产生相应风量,使集气罩对挤出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,汇集到同一套“二级活性炭”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排放。现场检查时,该公司三条加热挤出成条工序正在生产,配套的废气治理设施电源开启,但是风机上未安装传动皮带,处于空转状态,致使风机没有风力,不能收集加热挤出成条工序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,所产生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至车间内外。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第一百零八条第(一)项的规定,应予处罚。
佛山市湘聚新材料有限公司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,构成了违法行为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第一百零八条第(一)项的规定,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该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:罚款人民币3万5000元整(¥35,000)。
本文源自:金融界
作者:天眼君文商期货配资